1.负责会同文献、党史、文物部门审定纪念馆陈列布展内容、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基本史实及重要提法、宣传报道口径,指导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工作。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基地建设的相关政策,完成国家和省上有关基地建设的重大任务,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大任务,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网站(网页)和资料数据库。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基地建设定期检查考评;

2.负责腊子口战役纪念馆等有关文物和资料的征集、收藏、管理、造册、整理和档案工作;负责有关文物级别鉴定,做好腊子口战役等有关文物、史料的研究发掘工作,举办以红色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研讨活动。负责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红军长征精神等宣传工作,做好纪念馆相关文化产品和纪念品的开发、销售和服务,扩大纪念馆的对外影响力。负责做好游客的登记管理及接待工作,做好纪念馆的讲解和讲解员的学习、培训工作;

3.负责文物保护法等政策、法规的宣传,组织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工作;负责纪念馆的所有馆藏文物、资料和各类设施安全监控工作;负责门卫工作,维持纪念馆的参观秩序,负责指挥车辆的停放及游客的人生安全;负责馆内文物及仓库的文物保存、除尘、维护工作;负责纪念馆内的卫生清洁及周边环境的卫生;负责灯具更换及电路检修工作;

4.利用陈列革命文物,长期对外开放的形式,开展对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少年一代进行革命历史教育、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。宣传革命前辈的革命精神,引导各族人民社会主义信念,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拓创新,奋发进取;

5.利用橱窗宣传和各种辅助展览的形式,加强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和阵地教育;

6.做好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,组织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到教育基地参观,增强纪念馆的知名度,扩大社会教育面;

7.抓好纪念馆内的防火、防盗、防暴安全保卫工作;

8.对纪念馆的活动进行讲解工作,通过讲解员组织游客,结合宣传对象的实际,进行观点鲜明、内容准确,史物结合,表达生动的讲解,更好的发挥陈列展览的宣传教育作用;

9. 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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